基本信息
事項實施編碼 |
11360000MB15723939200017202900002 |
事項類型: |
行政許可 |
辦事對象: |
自然人 |
實施機構名稱: |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
責任處(科)室: |
人事處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聯辦機構: |
無聯辦機構 |
辦件類型: |
承諾件 |
申請期限: |
正常工作日均可辦理 |
受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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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辦結時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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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結時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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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限制: |
無數量限制 |
法定辦結時限說明: |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執業藥師注冊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意見》(國食藥監人[2004]342號)第一款第四條規定。 |
承諾辦結時限說明: |
結合業務辦理實際 |
通辦范圍: |
不支持通辦 |
行使層級: |
省級/直屬 |
行使類型: |
法定本級行使 |
是否中介機構: |
否 |
權限劃分
省級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在本省區域范圍內執業藥師注冊事項進行審批。
行使內容
藥品生產、經營、零售、使用單位的醫藥技術人員首次取得《執業藥師資 格證書》后應當向省級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首次注冊申請;其中,執業藥師應按照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地區進行注冊。執業類別分為藥學、中藥學兩類;執業范圍包括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執業地區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辦理流程
預約 | 不支持預約 |
申請 | 【全程網辦】 申請人應先登陸國家藥監總局執業藥師注冊平臺(http://zyys.nmpa.gov.cn)選擇“網上全程辦理”提交執業藥師注冊申請 ; 接收申請的機構: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一樓行政受理與投訴舉報中心; 接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東路1566號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一樓受理大廳執業藥師全程網辦1、2號窗口; 【工作時間】 夏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節假日除外。 |
受理 | 1、申請人應先登錄執業藥師注冊平臺(http://zyys.nmpa.gov.cn/)選“網上全程辦理”注冊類型進行申報。 2、執業藥師注冊平臺(http://zyys.nmpa.gov.cn/)提交注冊申請后打印《執業藥師注冊申請表》,并根據材料要求上傳所需資料原件照片或原件掃描件,如注冊平臺中的當前注冊狀態“注冊受理”欄顯示為綠色,即為受理成功。 3、受理時無需寄送紙質材料審批,注冊成功后將上述申請紙質材料留存至執業單位備查即可。執業單位留存材料請用A4紙單面打印,復印件加蓋公章,上傳資料應全為原件照片或原件掃描件,圖片大小100K。 4、申請人提交注冊審批流程之前,設置方式,以便工作人員依據所設置方式發放證書。方式包括兩種:窗口領取和快遞郵寄(到付),選擇快遞郵寄(到付)之后一定要核實基本信息的姓名和手機號碼,如實填寫收件地址。 |
審查 | 對決定予以受理的申請,在規定的時間內對申請材料是否符合辦理條件進行實質性審查。 |
審核 | 審查后對符合辦理條件的進行核對確認 |
審批 | 根據審核結果,作出相應的批示意見 |
決定 | 對符合辦理條件的申請,在承諾辦結時限內作出予以許可/批準的決定;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在承諾辦結時限內作出不予許可/批準的決定。 |
制證發證 | 對符合辦理條件的,頒發證書/核發批準文件,對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不予許可/批準決定書并告知不予許可/批準的理由。 |
實人認證 | 不需要實人認證 |
辦理進程查詢 | 申請人可通過執業藥師注冊平臺(http://zyys.nmpa.gov.cn/)查詢事項辦理進程。 |
辦理結果 | 《執業藥師注冊證》,有效期為五年。需要延續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冊管理機構提出延續注冊申請。 |
送達方式 | 窗口領取和EMS快遞郵寄(到付)。 領取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東路1566號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一樓受理大廳4號、5號領證窗口; 工作時間:夏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冬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支持快遞送達。結果公示,在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www.jxfda.gov.cn)上公開辦理結果。 |
到窗口次數 | 無需到窗口 |
設定依據
法律法規名稱 | 條款名稱 | 條款具體內容 |
《執業藥師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國藥管人[2000]156號) | 第一章第二條 | 執業藥師實行注冊制度。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全國 執業藥師注冊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為本轄區執業藥師注冊機構。第二章第六條: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人員取得《執業藥師資格 證書》后即可向執業單位所在地區的執業藥師注冊機構申請辦理注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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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 附件第355項 | “執業藥師注冊”,實施機關:省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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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執業藥師注冊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意見》(食藥監人函[2008]1 號) | 第一條第二款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注冊機構)做出注冊許可決定后,須在《執業藥師注冊證》上加蓋本部門公章和照片騎 縫鋼印。第三款:執業藥師持有的原版《執業藥師注冊證》正、副本仍將繼續有效,待辦理再次注冊或變更注冊手續時交回原注冊證書并核發新證。 |
國家藥監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12號) | 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 | 第十一條 執業藥師實行注冊制度。國家藥監局負責執業藥師注冊的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指導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執業藥師注冊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取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者,應當通過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向所在地注冊管理機構申請注冊。經注冊后,方可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未經注冊者,不得以執業藥師身份執業。 第十三條 申請注冊者,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遵紀守法,遵守執業藥師職業道德,無不良信息記錄;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執業藥師崗位工作; (四)經所在單位考核同意。 第十四條 經批準注冊者,由執業藥師注冊管理機構核發國家藥監局統一樣式的《執業藥師注冊證》。 第十五條 執業藥師變更執業單位、執業范圍等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第十六條 執業藥師注冊有效期為五年。需要延續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冊管理機構提出延續注冊申請。 |
《關于執業藥師注冊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意見》(國食藥監人 [2004]342號) | 第二條第二款 | 執業藥師首次注冊、再次注冊條件中規定執業藥師提交“縣級(含縣)以上醫院出具的本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改為 提交“縣級以上(含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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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
【予以批準的條件】 1、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2、遵紀守法,遵守藥師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執業藥師崗位工作; 4、經申請注冊的執業單位同意; 5、辦理注冊人員應當了解執業藥師注冊的相關政策,能夠通過網絡提交注冊申請;按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并在規定時間遞交注冊申請。【不予批準的情形】 1、未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2、不遵紀守法,不遵守藥師職業道德; 3、身體不健康,不能堅持在執業藥師崗位工作; 4、未經申請注冊的執業單位同意; 5、辦理注冊人員不了解執業藥師注冊的相關政策,不能夠通過網絡提交注冊申請;未按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并在規定時間遞交注冊申請。
辦理材料
材料編碼 | 材料名稱 | 來源渠道 | 原件份數 | 復印件份數 | 是否必備材料 | 是否需要電子材料 | 材料形式 | 形式標準要求 | 形式附件 | 形式附件 | 備注/材料類型 |
071ADA0FAE3E4139B274D3C24BA4B3FB | 執業藥師首次注冊申請表 | 申請人自備 | 1 | 0 | 是 | 否 | 紙質 | 網上申請完成后在平臺打印,需執業單位簽署意見蓋執業單位公章后上傳。 在執業藥師注冊平臺(http://zyys.nmpa.gov.cn/)申報注冊信息,應真實、完整、清晰,使用A4紙張。并由本人簽名,加蓋注冊單位公章。 | 示范文本 格式文本
| Apply | 無 |
0F1D0102C565442CBCE2F3167827EC3D | 身份證 | 公安部門核發 | 1 | 0 | 是 | 否 | 紙質 | 因為申請人本人身份證且在有效期內,正反面清晰照片或掃描件上傳。 | 示范文本
| Apply | 無 |
475DE31945604C15BA4CB3F90438E12B | 執業藥師資格證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 | 1 | 0 | 是 | 否 | 紙質 | 批準文件應合法、有效,需上傳清晰的資格證書號、照片和姓名頁。 | 示范文本
| Apply | 無 |
4734263DD5A14E788E2B82E429BACFF3 | 本人近期標準2寸免冠正面彩照 | 申請人自備 | 1 | 0 | 是 | 否 | 紙質 | 上傳本人近期標準2寸藍色底或紅色底,免冠正面彩照電子版并修改基本信息欄中的照片使其與上傳彩照一致。 | 無形式附件 | Apply | 無 |
4637817432F24FD899CD7DEBC43A4212 | 健康證明 | 縣級(含)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公立醫院核發 | 1 | 0 | 是 | 否 | 紙質 | 需上傳縣級(含)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公立醫院的(六個月內)體檢表或健康證正反面原件照片或掃描件,原件應當是加蓋體檢機構的公章,并對體檢結果認可。 | 示范文本
| Apply | 無 |
A7B6414A438543E1A904EE0158EA7D2A | 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學分證明 | 申請人自備 | 1 | 0 | 是 | 否 | 紙質 | 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后按規定每年都應完成繼續教育,當年江西省內繼續教育未開始前進行首次注冊的可不提供。間隔年份進行首次注冊的需上傳每年繼續教育學分證明,每年不得少于15學分。(如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在江西省參加的可不需上傳,系統自動查詢) | 無形式附件 | Apply | 無 |
A46387DA08194610AA6D6A43A370A7E5 | 執業單位合法開業的證明 | 政府部門核發來源渠道說明  地方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發 | 1 | 0 | 是 | 否 | 紙質 | 批準證件合法并在有效期內。 | 無形式附件 | Apply | 無 |
34B75F25D18149E297921D1C974B2BF0 | 不兼職、不掛靠注冊證的承諾書 | 申請人自備 | 1 | 0 | 是 | 否 | 紙質 | 由執業藥師本人親筆簽名,注冊單位加蓋公章后上傳。 | 示范文本 格式文本
| Apply | 無 |
5B76BA27A70345458BE4872C768BB4E3 | 執業藥師本人手持身份證彩照 | 申請人自備 | 1 | 0 | 是 | 否 | 紙質 | 本人及身份證信息應當清晰。 | 示范文本
| Apply | 無 |
申請材料形式標準
1、申請材料應真實、完整、清晰,所有申請材料統一使用A4紙張。復印件應與原件完全一致,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并由經辦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 2、注冊單位應在《執業藥師首次注冊申請表》中的考核意見欄內如實填寫申請人的德、能、勤、績及有無違紀行為的情況并加蓋注冊單位公章; 3、縣級(含)以上疾控制機構或公立醫院的體檢表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性健康檢查用表一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表》,并加蓋體檢機構的公章,對體檢結果認可,方有效; 4、執業范圍必須與合法開業證明中的經營方式一致; 5、執業類別必須與執業藥師資格證上專業類別一致; 6、執業單位名稱必須與公章及合法開業證明中單位名稱一致; 7、上傳照片像素符合要求,清晰。
審查要點
1、按照標準查驗申請材料; 2、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應及時受理;
行政相對人權利
依法享有知情權、陳述權、申辯權,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相對人義務
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咨詢途徑
窗口名稱 | 窗口地址 | 郵政編碼 | 工作時間 | 電話號碼 | 信函咨詢部門名稱 | 通訊地址 | 機構咨詢網址 | 政務微博網址 | 電子郵箱 |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一樓受理大廳執業藥師全程網辦1、2號窗口 |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東路1566號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一樓受理大廳執業藥師全程網辦1、2號窗口 | |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節假日除外。 | 0791-88555379 | | | | | |
監督投訴
窗口名稱 | 窗口地址 | 郵政編碼 | 工作時間 | 電話號碼 | 信函投訴部門名稱 | 通訊地址 |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機關紀委 |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東路1566號機關紀委402辦公室 | |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節假日除外。 | 0791-88158115 |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機關紀委 | |
中介服務
中介服務設定依據
無
中介服務機構資質要求
無
常見問題
問題 | 合法開業證明復印件上未加蓋公章 |
答案 | 合法開業證明復印件上應加蓋公章 |
問題 | 單位地址填錯 |
答案 | 單位地址應與合法開業證明上的一致 |
問題 | 2018年之前的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編號錯寫成管理號 |
答案 | 2018年之前的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編號不是填管理號而是填編號 |
問題 | 授權委托書錯由執業單位開具 |
答案 | 應由執業藥師本人簽字授權 |
問題 | 證件照不上傳正規證件照,經常上傳一些PS的照片 |
答案 | 證件照應上傳藍底或者紅底的正規證件照 |